12月25日,鄭欣宜在社交平臺發文悼念媽媽沈殿霞:“圣誕節是一個與家人和你愛的人度過的節日。可能因為這樣,所以最近經常夢見你。我們要好好珍惜和親人一起度過的每一個機會,Wishing you all, a very happy Christmas from my family to you.”
鄭欣宜是已故主持人沈殿霞與演員鄭少秋所生的女兒。沈殿霞人稱“肥姐”,與鄭少秋離婚后,鄭欣宜便一直跟著母親生活。
1985年1月5日,事業如日中天的沈殿霞與事業正處于低谷的鄭少秋結婚。
1986年,孩子鄭欣宜出生。40歲的沈殿霞冒著生命危險生下鄭欣宜,女兒8個月大就發生婚變,堅強的沈殿霞說:“謝謝他很大方地把女兒給了我,假如他當初不把女兒給我,我想我肯定沒有什么生存的意義了。因為有了女兒,我就要學會面對、學會承擔,在女兒面前我要做個好榜樣。”
據媒體報道,沈殿霞留給了女兒鄭欣宜6千萬港幣,但是需要鄭欣宜年齡達到35歲才能領取,此前每月可從中領取2萬元港幣當做生活費。
來源:閩南網綜合搜狐娛樂、舜網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