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日,據韓媒,跟蹤騷擾鄭恩地的50多歲女性被判緩刑。
趙某(59歲)判處有期徒刑1年,緩期2年執行。同時罰款10萬韓元,并接受保護觀察、社會服務120小時、預防再犯跟蹤騷擾罪的預防講座40小時。她曾向鄭恩地發送數百次私信,騎摩托車追趕,數次到鄭恩地住處潛伏等待。
趙某從2020年3月開始跟蹤騷擾。她給鄭恩地發消息說:“能把我當成你的執事、你的伴侶嗎?”同年5月,她騎摩托車從汝矣島追趕鄭恩地到清潭洞美容室。
據調查,她還曾于2021年4月和7月在鄭恩地住處潛伏等待。當年7月,在鄭恩地住處等待的趙某受到了警察的警告。并曾向鄭恩地所屬社相關人士發送消息表示“不會再發信息了。”
此后,趙某在5個月內向鄭恩地發送了544次左右的INS私信和泡泡信息,繼續跟蹤騷擾的行為。她曾在消息中表示:“難道你起訴我了嗎?為什么呢?我現在只發信息了啊。”
鄭恩地于2021年12月宣布停止使用泡泡。當時鄭恩地表示:“本以為是和粉絲們輕松溝通的紐帶,但好像有些粉絲因為過度投入而無法進行正常生活。超越其他粉絲們遵守的界限,直接來到特定場所。因為這些部分,我無意中受到了很大的壓力。”
法院方面表示:“被告人發送的信息已經超過了粉絲們向藝人表示應援、關心、愛意的程度。即使受害者為了與大眾進行溝通而使用INS、泡泡,也不能認為其同意和允許以任何形式的接近、聯系。同時,被害人似乎經歷了相當大的精神沖擊、痛苦、不安和恐懼,但被告人否認罪行,沒有表現出反省的樣子。”